本篇文章408字,读完约1分钟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为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试行注册制度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是最高法历史上第一个系统、全面的专门为资本市场基本制度改革而制定的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审计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院长林、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出席新闻发布会。

刘桂香表示,《意见》对这一改革创新举措提出了配套的司法保障意见。科技板块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将由上海市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意见》第三条明确了发行人在本所发行审核中的欺诈民事责任,并明确了发行人的问题解答声明也是信息披露文件的组成部分。《意见》第六条从试行的角度出发,认可了上市公司在上市前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做出的有区别的表决权安排,尊重了构建适应上市公司科技创新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司法层面首次肯定了“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治理安排。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层面首次肯定“同股不同权”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36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