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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主编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对科技股发行上市的保荐业务进行现场监管。据了解,第一次监管涉及两个保荐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派人到保荐人所在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督促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切实承担起对保荐项目的检查责任,提高科技板块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质量。
这种现场监督是在向两个申报企业发出两轮审计询问后进行的。在初步审计质询中,相关发行人和保荐人对业务模式、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等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清晰;主要客户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合同支付金额与服务内容的匹配、收入确认时间与同行业公司的一致性、保荐人发表意见的证据不足等。现场监督的重点是了解主办单位在相关申报项目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阅读材料、核对证据、约谈人员等方式,核实检查是否到位,并要求其做出相应说明或补充核实;同时,检查保荐机构尽职责任落实情况、内部程序合规性和保荐工作质量。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上市的审查主要是通过提问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督促发行人和保荐人完善信息披露内容。保荐机构现场监管是对试点注册制度下询价审计的补充,主要是出于强化保荐机构责任、提高发行上市审计质量和效率等现实考虑。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局和试点注册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规定明确要求,在试点注册制度的审核中,中介机构必须充分发挥验证和控制作用;保荐机构作为主要中介机构,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风险,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和验证。
自3月18日科技局受理企业申请以来,已有35家赞助商申请了127家企业。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大多数保荐机构能够按照业务规则和执业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但也有部分保荐机构存在尽职调查不足、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准备不充分、质询回复不充分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对保荐机构的现场监管是该所按照设立科技局、试行注册制的理念和实际要求,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更有效地发挥审计职能的一种探索。从实施的目的和方式来看,现场监督将与审计质询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关注保荐机构,这与通常对发行人的全面现场检查不同。
现场监管预计在两周左右完成,这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检查和询价时间内,但不包括在发行人的回复时间内。同时,现场监督不影响审计过程的进度,审计也不需要暂停。现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估。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启动 首次涉及两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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