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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最终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自2014年1月20日起五年。
2019年1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补贴措施进行最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补贴以及反补贴措施终止后对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的损害是否会继续或再次发生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复审裁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复审裁决
商务部裁定,如果反补贴措施终止,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补贴可能继续或再次出现,对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次出现。
第二,反补贴措施
根据《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补贴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从2020年1月20日起,将继续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5年。
征收反补贴税的产品范围为原反补贴措施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4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
正在调查的产品名称:太阳能级多晶硅。英文名:太阳能级多晶硅。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以氯硅烷为原料,采用(改进的)西门子法和硅烷法生产的棒状多晶硅、块状多晶硅和颗粒状多晶硅产品。
所研究产品的电参数为:碱磷的电阻率为300欧姆·厘米(ω·厘米);基硼的电阻率为2600欧姆·厘米(ω·厘米);碳浓度为1.0×1016(at/cm3);n型少数载流子的寿命为500μs;施主杂质浓度为0.3×10-9;受体杂质浓度为0.083×10-9。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生产太阳能级单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硅锭,是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
该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号:28046190。根据此关税代码,用于生产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调查产品的范围内。
继续征收反补贴税的税率与商务部2014年第4号公告规定的税率相同。具体如下:
1.铁杉半导体公司2.1%
(hemlock半导体公司)
2.rec太阳能硅有限公司0%
(rec太阳能级硅有限责任公司)
3.rec先进硅材料有限公司0%
(rec高级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4 .美墨帕萨迪纳有限公司0%
(memc pasadena,inc .)
5.ae有机硅公司2.1%
6.其他美国公司2.1%
(所有其他)
第三,征收反补贴税的方法
自2020年1月20日起,进口商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补贴税。反补贴税按海关认可的从价完税价格征收,计算公式为:反补贴税金额=海关完税价格×反补贴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按照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补贴税,从价计征。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反补贴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0日起实施。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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