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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6月30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通知,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全面放开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资格条件和增量指标数量。

通知原文如下: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精神和《2019年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行动计划》要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强市场消费活力,合理满足群众和企业购车需求。经省政府批准,现就新能源客车增量指标有关事项(备案登记qsf-2019-280003)申请通知如下:

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

1.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客车申请资格条件和增量指标数量。申请新能源客车增量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和数量不受《海南省乘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限制,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新能源客车增量指标。

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

二、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海南省乘用车数量控制管理信息系统(hnjdctk.gov)或向当地控制服务窗口申请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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