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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赞李秀)1月21日,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发布并实施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一期)选层上市问答》(以下简称《点评问答》)。根据《审查问答》,发行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或淘汰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的认定,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在选择层建立的初始阶段,将优先支持创新和创业实体,暂时不允许金融和准金融企业进入选择层。后续行动将结合实施深化新三板改革和监管环境的措施来考虑。上述金融类和准金融类企业是指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并持有相应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等证书的企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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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全国股转公司:暂不允许金融和类金融企业进入精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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