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65字,读完约4分钟
昨天,江苏溧阳市手机号码继承公证的例子被热传。 手机号码、淘宝账号、qq号码、微博、微信等到底能不能继承? 这个话题再次成为了话题。
事:江苏溧阳完成了第一个手机号码公证
据新闻报道,江苏溧阳市民刘先生从溧阳市公证处公证员那里收到两份公证书,意味着其父亲生前采用的两个手机号码可以转移到刘先生名下。 据说这也是溧阳市第一个手机号码继承公证。
刘先生生前经营着公司。 这几年的商务往来大部分都是用两台手机完成的。 今年3月刘先生的父亲死于交通事故。 刘先生担心换个号码会给生意上的顾客带来不便。 这有继承父亲两个手机号码的想法。 但是,运营商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手机号码需要双方持身份证亲自到营业厅办理,如果一方缺席,则无法顺利通过。 为此,刘先生来到公证处,建议两个号码做遗产公证。 公证人员表示,手机号码不是客观实体,进行公证需要说明其具有财产属性,并以虚拟财产的名义进行继承。
接刘先生的溧阳市公证人武彩芳先生必须首先说明这个号码是刘先生的父亲。 “请当事人支付电话费,取得正式发票。 上面有名字和电话。 这是最低的东西。 然后被称为继承人。 包括祖母、姐姐在内,自动放弃,由刘先生继承。 ”。
跟踪:虚拟帐户会被继承吗?
那么,除了手机号码之外,淘宝账号、qq号、微博账号等是否会被继承?
北京青年报记者询问了许多网络企业,得到的回答五花八门。 许多企业表示,目前还没有账户继承的规定。 据点企业透露,账户内的财产将得到继承。
电子商务方面在淘宝网上表示,客户账户目前不开放领养和转让流程。
社会交往软件表明,qq将继承账户内的财产。 如果账户所有者死亡,家属不知道账号,家属可以携带死亡说明、火葬说明、卖家说明、直系亲属关系说明等证明,提取腾讯钱包内的余额。
北报记者在《qq靓号规则》中规定,qq靓号的所有权属于腾讯,腾讯靓号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但对“继承”没有具体规定。 微博在《服务招聘协议》中规定,未经微博平台同意,客户不得随意买卖、转让、转借微博账号和昵称,其中未提及继承。 陌陌则还没有相关规定,表示需要咨询法务方面。
根据支付宝,支付宝账号内的金钱归继承人所有。 注销账户之前,账户资金余额需要0元。 如果客户意外死亡,账户中的钱(和利息)将保留到相关继承人收到之前。 家人可以根据死者的身份证号码,调查其名下是否有支付宝账户。 而且,对继承人来说,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如果继承人选择继承逝者的遗产,也将承担逝者的债务。
在视频平台上,艾奇的高级法务人员表示,互联网虚拟财产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而产生的新问题。 至今没有规定虚拟财产归属问题的具体法律,最新的民法总则中有“法律规定保护数据、互联网虚拟财产的,依照其规定”,有立法的趋势,但目前没有具体规定。 上述人士认为,如果该互联网虚拟财产具有商品属性,则应认定为法律财产。 这个财产是谁的? 绑手机的,可以直接认定为手机号码的实名制全员,其他可以参考动产认定归属。
注意:虚拟账户的权利问题仍是法律空白
那么,这些账户是虚拟财产吗? 他们的所有权利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中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包括淘宝账号、微信、qq号等账号在内,在法律上很难被定义为遗产。 只是权益,账户的所有权并不是谁登记的和谁的。 根据qq或微信的客户合同,客户对这些账户只有招聘权,不是所有权。
一直以来都在讨论手机号码是否会继承,但重要的是这些号码是否会被视为遗产。 赵虎说,所有账户都要细分,看其中是否有权益,比如有钱人、货币、权益,要尽量让客户继承。 如果没有权益,只是虚拟空之间,这种情况下不太容易继承。
关于顾客花钱购买的手机靓号该怎么办,赵虎说,如果以积极的观点来看这个问题,还是继承比较好。 他说,如果有权益,有利润,运营商最好让顾客继承。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网络协会信用评估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告诉北青报记者,虚拟财产在继承、转让或者离婚时能否分割,取决于虚拟财产是否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公布的《民法总则》第127条
赵先生说:“在具体立法出台之前,首先看提供商的方法,一般提供商在客户协议中承诺客户只对互联网账户享有招聘权,不享有全部权利,支持互联网账户的转让、继承、离婚分割 (记者温婧任笑元)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虚拟账号可不可以继承”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42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