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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日本政府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列为“指定传染病”,并将依法对患者强制住院和限制工作。这为日本的疫情防控提供了法律依据。日本政府在28日的内阁会议上通过了这项法令,并根据《传染病法》和《检疫法》将新型冠状病毒列为“指定感染”和“检疫感染”。该法令将于2月7日生效。这是在2014年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爆发后,日本再次将一种新的传染病列为“指定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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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日本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列为“指定感染症”加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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