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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2月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h股全流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实施h股全流通综合改革,明确相关股份登记、存管、结算和交割的业务安排和程序。

根据《指引》,每家h股上市公司应获得投资者授权,指定唯一一家境内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如发送h股全流通股票交易指令、接收交易回报等,并与作为境内结算参与人的公司办理相关清算和结算事宜。

投资者通过国内证券公司提交全流通h股交易指令。境内证券公司应当选择香港证券公司,通过香港证券公司将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提交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完成后,香港证券公司与香港子公司、香港子公司与我公司、我公司与境内证券公司、境内证券公司与投资者分别进行结算。

中国结算发布《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

本指引适用于h股全流通涉及的相关业务,如h股全流通准备、账户安排、跨境再登记和境外集中存管、境内持股明细的初始维护和变更维护、公司行为、清算与结算、风险管理措施等。本指引未作规定的,参照公司其他业务规则办理。

中国结算发布《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

根据《指南》,增持(包括配额内配股和公开配售)功能因技术原因尚未启动,将在技术体系和其他条件满足后按程序启动。对于已经是海外投资者的参与股东,其持有的相关股份按照目前的海外投资渠道在海外流通。

(编辑白宝玉)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中国结算发布《H股“全流通”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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