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59字,读完约3分钟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领域的认证活动进行专项整治。

通知称,自COVID-19爆发肺炎以来,相关认证机构积极为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制造商服务,充分发挥了质量认证、市场经济信用证和国际贸易通行证的作用,为防疫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机构随意牟利,虚假认证,甚至买卖证书,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扰乱了认证市场秩序,甚至影响了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的顺利出口。为大力支持全球抗击疫情,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决定从即日起,市场监管部将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领域的认证活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虚假认证、买卖证书等认证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即日起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针对舆论关注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虚假认证、买卖证明等问题,加强认证监管,打击涉及防疫产品的非法认证活动,提高认证实施效果,不断规范认证市场。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伪造、冒用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通过重点检查辖区内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生产企业的认证情况,及时发现相关认证违规线索。

(二)重点查处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认证线索,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并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

(三)重点关注认证机构的非标准认证活动问题。根据批准的认证机构,重点检查口罩、防护服等防疫领域的认证活动,不断规范认证行为。

(4)重点检查非法认证价格。认证市场发现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工作要求

(a)加强领导和快速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行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全面加大认证执法力度。同时,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选择合法合规认证机构进行相关认证。

(二)拓宽渠道,积极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全国12315平台和12315专用电话,积极利用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舆论监督、企业检查等多种渠道,深入挖掘认证违规线索。

(三)从快处理、综合执法。涉及口罩、防护服等防疫产品的非法认证案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石国建发[2020]27号)处理,从重处罚。要重视认证行为、认证服务价格、认证宣传和产品质量中违法行为的关联性,加强综合执法。

市场监管总局:即日起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四)注重衔接,联动出击。要注意与公安、海关、药监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及时向海关通报涉嫌非法认证的出口产品信息,及时向药监部门通报医疗器械质量标准。

(五)积极发声,广泛宣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揭露典型案例,震慑认证违法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专门联络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督司。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即日起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8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