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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中信经纬客户在乔丹体育官方微博上就“乔丹商标案”发表声明,称该判决中的商标是一个已超过5年未注册的组合商标,撤销该商标的判决不影响公司现有商标的正常合法使用,也不影响业务运营。

2020年4月8日,一个关于“中国乔丹侵权案终审败诉”的话题在微博上疯传。持续多年的约旦商标争端带来了新的进展。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兴(治)中字第1575号行政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中国银行(支)第9172号行政判决;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14)第052424号文第6020578号文“乔丹与图”的商标争议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6020578号作出新的裁定

“中国乔丹”回应商标之争:被撤商标注册不满5年

在这方面,约旦体育在其声明中解释说,与约旦有关的所有74个注册商标都赢了这场官司,只有不到5年前注册的4个商标被送回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重新裁决。该判决不会影响现有商标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中国乔丹”回应商标之争:被撤商标注册不满5年

乔丹体育在声明中还表示,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巨额投资和数万名员工及合作伙伴来自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乔丹体育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行业市场上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知名体育品牌企业。我希望每个人都努力工作,为我们的共同事业做出巨大的成就。(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中国乔丹”回应商标之争:被撤商标注册不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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