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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表明破产管理人处置了债务人的证券资产。

4月30日晚,中国结算发布了《破产管理人办理证券查询、转让等登记存管业务问答》(以下简称《问答》),明确破产管理人可以采取四种方式处置债务人的证券财产。对于办理各类证券查询业务,中国结算也明确免收服务费。

来源:中国结算官方网站

此外,如果破产管理人希望办理限制性证券的转让,中国结算可以明确直接转让,无需提前解除限制性销售;对于被司法冻结的债务人证券资产,中国结算还详细列出了解除冻结的具体方式。

处分债务人证券财产的四种方式

在处置方式上,《问答》明确规定破产管理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处置债务人的证券财产:

一是按照证券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市场交易进行卖出;

二是实施司法协助,司法机关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有效法律文件,执法人员赴中国定居移送;

第三是转让协议。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转让双方到中国进行结算和转让;

第四,破产企业的证券财产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以实物分配的,中国结算将根据证券非交易转让业务中“丧失法人资格”的情况办理转让。

至于如何办理上述司法协助执行业务,中方已明确解决。主管机关要求公司协助查询、冻结或扣划证券的,执法人员应依法出具相关证明和有效法律文件。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破产重整业务时,应当准备执法人员工作证、正式执行证明、协助执行通知书、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及其他必要文件等。

管理人如何处分债务人证券资产?中国结算给出指引

破产管理人可以查询哪些证券信息?

“问答”给出了破产管理人如何和什么信息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证券信息的回答。

《问答》明确指出,破产管理人可以查询的证券范围与债务人可以查询的证券范围相同。具体而言,破产管理人可以查询债务人证券账户中持有的a股和b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的股份、a股和b股、优先股、债券、上市基金、认股权证、香港股票和债务人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其他证券,以及衍生合同账户中持有的股票期权等衍生合同。

管理人如何处分债务人证券资产?中国结算给出指引

对于破产管理人可以查询的证券信息,问答与债务人可以查询的范围明显一致,即破产管理人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证券持有余额、证券持有变动、证券冻结情况、证券冻结变动、指定交易/证券托管、指定交易/证券托管变动、衍生合约头寸变动信息、衍生合约组合策略头寸变动信息等。

管理人如何处分债务人证券资产?中国结算给出指引

关于证券询价业务的具体办理方式,问答中明确指出,线下破产管理人可以到债务人指定的交易/指定的结算/证券托管机构进行询价,也可以直接到中国北京、上海、深圳的任何一个营业厅进行询价结算;如果债务人注册为中国结算网络用户并完成身份认证,破产管理人可以在接管债务人的网络用户权限后,通过公司在线营业厅、微信营业厅、中国结算应用等在线渠道进行查询。

管理人如何处分债务人证券资产?中国结算给出指引

中国结算表示,投资者办理各类证券查询业务的所有服务费将被免除。

如何处理证券财产的冻结或禁止?

与其他财产不同的是,一些证券财产有一个限定的出售期,因此破产管理人对在处置它们时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有疑问,本问答也给出了相关问题的详细答案。

根据“问答”,当破产管理人处理限制性证券的转让时,可以直接转让限制性证券,而无需提前解除限制性销售;对于质押中的证券财产,中国结算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支持债务人证券财产的质押登记注销:一是质权人单方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二是司法机关协助执法,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管理人如何处分债务人证券资产?中国结算给出指引

关于破产管理人如何解除对债务人证券财产的司法冻结,问答明确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及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8]4号),主管机关要求中国结算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证券的,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出具相关证明和有效证明。

管理人如何处分债务人证券资产?中国结算给出指引

实践中,人民法院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中国结算(含分支机构)办理《协助执行通知书》业务时,可以委托中国结算(含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第一人民法院对被冻结证券的后续处置,可以解除证券冻结,后续候审法院可以冻结证券,也可以同时直接办理证券扣款。

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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