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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解释)国务院要求增加保障企业就业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于琼元)为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帮助企业解困,国务院6月6日召开常务会议,出台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要求加大稳定企业就业的力度。

会议强调,要把“六个保证”作为“六个稳定”工作的重点,稳定基本经济形势。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救济和发展的政策,使企业获得更多福利,稳定就业,减少疫情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工人就业和收入的影响,确保基本民生。

国务院要求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

会议要求根据形势的变化和企业的需求,及时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一是鉴于疫情尚未过去,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期缴纳所得税,延长相关税费政策的执行期限,支持疫情防控。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的收入,增值税免税时间将延长。加大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在年初发行1.29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基础上,按照程序提前发行了1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额度,并于5月底完成发行。第三,加强金融支持措施,稳定企业就业保障。对于就业基本稳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适当扩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多渠道融资,并创造政策工具,支持银行发放更多信贷。

国务院要求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认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8个方面的90项救助措施得到了准确拓展和落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交通生活服务业、快递业等相关税费的执行期限得到了延长。

“小住,企业住,就业多。这不仅是确保就业,因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就业的水库;也是为了保障民生,有收入才敢消费;这也是为了保护市场参与者,特别是延迟偿还股票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以便中小企业可以松口气,帮助纾困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张连起说。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务院要求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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