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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杜玉萌
为进一步夯实农村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基础,规范股东权益管理,银监会将2018年定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年,制定了《农村合作机构股东权益专项调查与整治三年规划》,全面细致部署各农村合作机构按100%的比例进行自查。
根据“三年计划”的要求,从2018年到2020年,各银监局将每年进行不低于30%、35%和35%的抽查;换句话说,今年的抽查比例不会低于35%。
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在此次专项调查和整改工作中,2018年重点抽查对象为三类机构,即拟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机构、高风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机构、股东权益管理严重混乱的机构。调查覆盖了所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目前,各机构已全面完成自查,监管部门抽查了868家农村合作机构,占40%。此次检查涉及2.8万名持股1%以上的股东和6.5万名股东关联人,被调查股份占农村合作机构股份总数的76%。在调查过程中,银监会积极推进机构设置和改革,督促70%以上的机构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加大了对调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的处罚力度,对农村中小银行进行了100多次行政处罚,涉及不符合股东资格、股权管理不到位、非法变更股权等。
本次调查和整改工作发现,农村中小银行股东权益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机构对关联交易控制不够,没有建立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关联方的信用余额未纳入全面信用管理,甚至通过不正当的关联方交易转移利益。例如,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向9家关联方发放2.46亿元贷款,利率明显低于银行平均水平。部分机构股权质押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例如,发现225家机构没有在股东名册或股权管理系统中记录质押信息。少数机构的部分股东通过非法集资、资格欺诈、委托持股等方式投资入股;小股东集团突破了参与机构数量的限制,组建了资本部。如果一家公司通过关联公司参股19家农村合作机构,最高实际持股比例超过40%。少数机构股东试图通过隐性关联控制主导运作,并超越自身权限干预机构运作,为自身利益服务;甚至指示该机构在发放贷款后拒绝偿还,并恶意将空机构作为自己的提款机。这些问题的发现和整改,是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防范和化解风险,弥补制度缺陷。
下一步,银监会将细化年度调查和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扎实做好违规整改工作。建立全面的问题排查台账,逐项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第二,严格处罚和问责。自查自改不到位,特别是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个人,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严惩不贷;第三,抓紧弥补制度的不足。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重点加大对股东的渗透监管力度,细化和完善对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关联交易的监管,有序推进农村商业银行股权托管;第四,不断提高农村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能力。长期以来,探索和建立适应小法人特点的公司治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地把握细节,促进农村中小银行优质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银保监会全面开展银行业股东股权排查整治工作 2019年农合机构抽查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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