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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客户报道,6月3日,山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西省12项新的人才政策,即《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六个方面:强化党管理人才的政治责任,准确招聘和培养急需人才,激发企业招聘人才的动力,扩大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人才服务水平。

山西: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自主实施招聘工作

提高国有企业人才薪酬,实行市场化薪酬机制。

其中,在激励企业吸引人才、培养人才方面,《办法》明确要求提高国有企业人才工资,实行市场化薪酬机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资不受年度单位工资总额的限制。提高科技研发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科技研发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企业管理人员。我们可以向科技研发人员提供股权、期权和红利等长期激励,在人才和企业之间建立一个命运共同体。

山西: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自主实施招聘工作

此外,《办法》指出,应大力支持企业招聘人才。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合作建立的研发中心和试点基地中,可以在机构中聘用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如果选择企业实行全日制或弹性计划引进省级以上人才,由同级财政部门补贴企业实际支付薪酬的40%。

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自主开展招聘工作。

《办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应当在其总编制范围内,自主制定年度招聘计划,自主制定招聘计划,按照规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自主实施招聘工作,并组织人事和社会服务部门提前停止备案。

招聘急需的专业人员可以通过直接评估进行。招聘的范围、目标、批次、时间、地点、考核形式和内容由

雇主是独立决定的,不把大学排名作为一个限制性条件,也不对学历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允许省内高校根据需要招收本专业优秀毕业生。

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加大激励力度

《办法》指出,要强化成果导向,建立成果激励、项目激励和专项补助相结合的优秀人才支持和激励体系。首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配套奖标准从1: 1提高到1: 10,分别奖励300万元和150万元。70%的奖励资金用于本单位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给主要获奖者(研究团队)。

对于新来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年内,特别补贴将从每人每年3万元增加到8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离开站后留(来)山西工作的,一次性发给20万元家庭津贴和10万元项目补助。

解决人才配偶工作和子女就学的实际问题。

《办法》指出,引进高层次人才随配偶迁居实行计划安置,原机关、事业单位内设立的实行对口安置;原工作或无工作的企业,积极协调省内企业提供岗位;对于暂时无法安置的,由同级财政给予生活补贴。

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随他们一起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并可以第一次选择学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大人才公寓和人才流动住房建设力度,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编者:王新静)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山西: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自主实施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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