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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即将到来!今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总体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的帷幕正式拉开。

记者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创业板改革在试点发行登记制度的同时,引入了包括发行、上市、交易、退市和信息披露在内的一系列改革。今天晚些时候,中国证监会将公开征求对四个部门规章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发布配套规章并公开征求意见。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 存量公司日涨跌幅同步扩至20%

记者梳理了创业板改革的七个关键点,并率先发言!

第一点:创业板改革肩负三大使命

创业板成立于2009年,11年来逐步发展壮大,聚集了一批优秀企业。据统计,截至24日,共有807家创业板公司,占沪深两市总市值的21%。总市值为6.8万亿元,占总市值的12%,创业板在过去10年实现了8000亿元的股权融资。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今晚就创业板改革与媒体进行了沟通,他表示,创业板一直与深市主板和中小板同质化,发行和上市条件不够包容,应该用改革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他总结说,创业板改革主要解决了三个问题:

□在科技板块的基础上,扩大注册制度试点范围,为其他板块推广注册制度积累经验。

□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包容性,突出不同细分市场的特点。

□推进基础制度改革,增强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和作用。

李超表示,在COVID-19肺炎的背景下,全球产业体系、科技体系和金融体系可能面临重建,资本市场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推进和实施创业板改革,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企业投融资需求,激发市场活力,增强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

他表示,今年以来,资本市场运行平稳,经受住了COVID-19肺炎和复杂国际国内形势的考验,市场弹性不断增强。由于之前的改革,目前的市场形势为推动创业板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要点二:创业板已经全面推出了以字母为核心的股票发行登记制度

据了解,根据创业板改革实施方案,本次改革将坚持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和退市等基本制度改革,提升资本市场为创新创业型企业服务的能力,更好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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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把创业板改革的总体思路概括为“一条主线、三个统筹”。

“一条主线”是指:改革和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允许投资者自主判断投资价值,真正将选择权交给市场。

“三个统筹”是指: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坚持板块错位发展,形成不同侧重点、互补互补适度竞争的格局;协调推出一揽子改革措施,完善创业板改革的支撑体系;协调渐进式改革和股份制改革,调节存量,稳定股份公司预期,顺利实施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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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创业板对该行业的新定位做了三大调整

创业板改革明确了行业的新定位,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三大调整:

□改进板的定位。创业板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加依靠创新创造创业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

□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创业板取消了“最近一期无未弥补亏损”的要求,深交所考虑了企业的预期市值、收益和净利润等因素,制定了具体的多元上市条件。创业板改革后,将支持特殊股权结构和红筹结构的企业上市,为亏损企业的上市留有空空间。创业板已经预留了一定的改革过渡期,不盈利的企业可以在改革实施一年后申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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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创业板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基本保持不变,但要求充分披露风险;为增量投资者设定适当的要求以匹配风险。深交所拟要求创业板新增个人投资者必须达到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的门槛,并具有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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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点:创业板的注册制度总体上与科技股一致,以消除市场套利的空空间

据了解,创业板改革试点的注册制度在注册程序、制度、审计和监督以及监管安排等方面与科学技术委员会基本一致。

创业板的注册程序分为两个环节:交易所的审查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申请,通过问答形式审核并督促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审核通过后,将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交易所的审核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注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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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创业板注册制度试点也取得了三项进展:

一是建立沪深交易所审计工作协调机制,保持审计标准、规模和进度总体一致,消除市场间监管套利;

第二是澄清被审查企业的连接安排,以确保从审批制度到登记制度的平稳过渡;

第三,如果再融资、并购涉及公开发行证券,登记制度将同时实施。

第五点:完善发行和交易体系。他们中的一些人被迫在投资股票公司每日涨跌的同时被释放到20%

在完善创业板基本制度方面,本次改革优化了市场化发行和承销制度,建立了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制度。

就后续投资制度而言,创业板与科技局有所不同。建议对无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和高价发行企业实行保荐相关子公司强制跟进投资制度,其他发行人不强制跟进投资。

在交易制度方面,创业板改革后的新上市公司将不对新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设定价格上限,之后每日价格上限将放宽至20%(股份制企业将同时实施)。

第六点:完善退市制度,推进配套制度改革

在日常监管方面,创业板改革将同时优化临时停牌制度,监管部门将加强持续监管,全面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

同时,创业板改革也改革和完善了退市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简化退市程序,优化退市标准,完善创业板公司退市风险预警系统。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应设定一个过渡期,以利于平稳衔接。

此外,在配套制度改革方面,李超介绍,中国证监会将认真贯彻实施新证券法,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完善;同时,将推动刑法的修订和司法解释的出台,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配合司法机关推进新证券法下民事诉讼制度的实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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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国证监会将继续重点推动中长期基金进入市场,积极引导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共基金等各种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市场,支持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等各种长期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股权资产,推动保险基金投资股票比例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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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点:我们将列出一份负面清单,以澄清哪些公司不能在创业板上市

作为服务于科技的创新型企业,科技板块、创业板和创业板所选择的各层都将发挥差异化经营的品牌,这不仅反映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也形成了错位竞争。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科技板块应突出“硬技术”特征,要求相关机构根据科技属性评价指引,引导企业合理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改革明确了创业板的新定位,深交所将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企业不能在创业板上市。同时,在上市/上市标准、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等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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