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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纪委28日网站上的信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对原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爱莲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许爱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原来的使命,对党不忠不实,面临组织审查,从事迷信活动;违反规定隐瞒个人情况、安排和调动亲属工作的;忍不住诱惑,愿意被追捕,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和消费卡,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充当黑社会组织的保护伞;违反规定向企业出借金融资金的;违反生活纪律;在工程承包、开发和经营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反损害公共利益、丰富私人利益的原则,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
许爱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受贿罪和利用职权罪。党的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开除许爱莲的党籍;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将他开除公职;终止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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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满洲里市原市长许爱莲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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