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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吴炳泽)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6月30日晚发表声明称,该公司从未与腾讯签署过《联合营销合作协议》或授权他人与腾讯签署“老干妈”品牌,也从未与腾讯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决定于2020年6月20日立案调查。
根据中国判决文件网6月29日公布的信息,由于腾讯电脑系统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提起诉讼,南山区人民法院于4月24日裁定查封贵阳市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等价值1624.06万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老干妈”声明:从未与腾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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