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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1日至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深天地甲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当前控股股东与原控股股东股权纠纷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8月12日收盘后,申天地甲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诉讼和司法冻结股份的公告》,该公告显示,由于股权纠纷,控股股东广东君豪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君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累计冻结股份达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8%。
根据公告,申天地甲前最大股东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华旗同德”)申请仲裁,要求现任控股股东广东君豪支付股权转让款。
华旗同德表示,2018年向广东骏豪转让了2100万股天地甲,交易价格为每股45.24元,总转让价格为9.5亿元。但广东骏豪支付5.9亿元后,未按约定完成剩余3.6亿元的股份转让款,未按约定支付相应利息,构成严重违约。有鉴于此,华旗同德申请不退还相应保证金人民币7800万元的权利,因此广东骏豪必须按照合同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38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天发布的另一则公告显示,广东骏豪也提起仲裁进行“反击”,并以“违约赔偿”向深圳国际仲裁院起诉华旗同德、深圳华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旗”)和蒋。
广东骏豪表示,2017年8月11日,与华旗同德、深圳市东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和陕西恒通果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果汁”)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共收购上述三家企业持有的深圳天地a股3800万股。其中,东方集团和恒通果汁共售出1700万股,华旗同德售出2100万股。经各方同意,华旗同德的保证人华旗和蒋(华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恒通果汁和东方集团共计1700万股股份的转让及过户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广东骏豪认为,华旗同德对上述1700万股股份的转让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但上述股份的实际交付日期比约定时间推迟了近11个月。在此期间,深天地a股股价大幅下跌,直接持股损失达1.6亿元。华旗同德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要求华旗同德支付上述款项;华旗和江作为保证人,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申天地甲在公告中表示,除本次诉讼涉及的股份冻结案件外,控股股东近一年没有逾期或拖欠大额债务的记录,没有降低主体和债务信用评级的案件,也没有涉及债务问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控股股东、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侵犯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本占用和非法担保等利益。
申天地甲还说明了股份冻结或拍卖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最大股东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和绩效薪酬义务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申天地甲核实以下事项:
首先,详细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骏豪与原控股股东华旗同德股权纠纷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二、请广东骏豪解释未能通知公司其股份被冻结的原因,并请深天地甲解释未能及时发现控股股东相关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深天地甲在8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公司管理部。深圳证券交易所还提醒深天地甲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公开信息,天地甲成立于1984年11月,主要业务是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在财务数据方面,最新披露的上半年业绩预测显示,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损失估计约为1200万元-1700万元,同比下降139%-155%,主要是因为混凝土行业受到上下游行业的影响。由于复工延迟和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产品销量和毛利率同比下降,导致收入同比下降;受我国疫情影响,房地产业主无法及时办理入住和收楼手续。与此同时,房地产行业高端商品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房地产占用结算产品面积大幅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同比下降。(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前任和现任控股股东互撕 深天地A收函:公司控制权会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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