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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1月1日电(记者刘志强)记者近日从贵州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

据了解,国有林场是政府依法划定的区域,依靠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为社会提供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条例》共分五章三十七条,对国有林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贵州出台国有林场条例加强生态保护

贵州省已明确规定,国有林场禁止下列行为:倾倒、堆放废弃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超标排放污水、倾倒建筑、工业、医疗、生活及其他垃圾;新建和扩建坟墓;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修建便道;新高尔夫球场;破坏自然水系;毁林、烧荒和毁林、采石、采砂、取土等毁林行为;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非法砍伐和毁坏树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贵州出台国有林场条例加强生态保护

贵州位于长江和珠江的中上游,岩溶地貌发育,生态环境脆弱。国有林场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构筑绿色屏障、构建贵州生态安全新格局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据了解,贵州大多数国有林场建于20世纪50年代末。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的76个县(市、区、特区)共有105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555万亩,森林总蓄积量2940多万立方米。这些森林资源相对集中连片,森林质量高,生物多样性强,保护效益好,是贵州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向社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重要基础。

贵州出台国有林场条例加强生态保护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贵州出台国有林场条例加强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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