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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发展改革委1月9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网上无补贴、无平价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广风力发电,

关于光伏发电无补贴和对等上网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资源集团公司、中国三峡集团公司。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随着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发展和技术进步,在资源优越、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基本达到了与燃煤基准上网电价相当的条件(无国家补贴)。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优质发展,提高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现就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无补贴上网的相关要求和配套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一是开展廉价互联网项目和低成本互联网试点项目建设。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经验,推进不需要国家补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实施燃煤基准上网电价。在资源条件好、市场消费条件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价格低于燃煤基准上网价格的低成本上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低成本上网项目)。在满足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国家风电和光伏发电年度监测预警要求、电网企业实施并网和用电条件的前提下,省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本地低成本上网项目,相关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和竣工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审批(备案)机关应及时清理和废止,并放弃廉价上网项目的市场空空间。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二是优化廉价互联网项目和低成本互联网项目的投资环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相关收费方面支持廉价互联网项目和低成本互联网项目,做好相关规划衔接,优先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鼓励土地复合利用,降低项目用地相关成本,协调落实项目建设和送电用电条件,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金等。,不把地方投资和建设,或变相购买地方设备作为项目建设的约束条件,切实降低项目的非技术成本。地方各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可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出台补贴政策,仅享受地方补贴的项目仍被视为廉价互联网项目。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第三,保证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对于风电、光伏发电廉价上网项目和低成本上网项目,电网企业应保证项目产生的全部电量接入互联网,并根据可再生能源监测评估系统的要求监测项目的弃风弃光情况。在废弃风力和照明的情况下,有限发电将被批准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经批准的优先发电计划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参与发电权交易(转让),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电力交易机构应当完善交易平台和交易品种,并组织实施相关交易。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四、鼓励廉价互联网项目和低成本互联网项目通过绿卡交易获得合理的收入补偿。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成本上网项目可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机制和政策获得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色证书),并通过出售绿色证书获取利润。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引导绿色证书的市场化交易。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五、认真落实电网企业网络建设责任。在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成本上网项目的规划阶段,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督促省级电网企业做好项目接入方案和用电条件的论证工作。相关省级电网企业负责投资项目升压站外并网等所有配套电网项目,并将并网等配套电网建设与项目建设进度相衔接,使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并网。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六.通过电力市场交易促进无补贴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在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清洁能源消费产业园、局域网、新能源微网、能源互联网等示范项目中建设无国家补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并在附近试点开展直接交易。鼓励电力负荷大且持续的工业企业、数据中心和配电网运营商与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进行长期电力交易,实现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发展,无需国家补贴。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七、降低就近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格和收费标准。对于纳入国家相关试点示范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只执行连接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并消耗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不涉及的前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予以减免。试点附近的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将减少或免除政策交叉补贴。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八、继续扎实推进地方负担得起的互联网项目和低成本互联网项目。在省级电网区域内接入公共电网消费的补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成本上网项目,由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后自主组织建设。省级电网企业承担廉价上网项目的购电责任,并根据项目审批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上网基准价格,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长期(不少于20年)固定价格电力购销合同,不要求该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就近直接交易试点和分布式市场交易除外)。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九、结合跨省跨地区输电通道建设,推进无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跨省、跨地区输电渠道输送和消耗的非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应在送电端和受电端完全对接后,由送电端和受电端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落实消费市场和电价,明确建设规模和时机。鼓励具有跨省、跨地区输电渠道的送电地区优先配置非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送电端上网电价根据受电地区燃煤基准上网电价(或略低)减去输电渠道输电价格确定。受电地区相关政府部门和电网企业负责实施无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跨省、跨地区输电的用电量,并在送电和受电电网企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不少于20年)签订长期固定价格购销合同。 要严格执行上网优先、全额担保收购的政策,不要求参与跨地区电力市场交易。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十、创新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根据《国家新能源发电发展规划》和《相关地区可负担互联网接入实施方案》,合理安排信贷资金规模,创新金融服务,开发适合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积极支持新能源发电实现可负担互联网接入。同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发电项目和相关发行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推广参照特殊债券品种进行审计。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十一、做好预警管理工作。风电和光伏发电红色监测预警(评估)区域原则上不安排新的可负担上网项目和低成本上网项目供本地消费,但已安排建设的可负担上网示范项目和通过跨省跨地区传输渠道发送和消费的无补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除外;鼓励橙色地区选择资源条件好的已批准(备案)项目,开展廉价上网和低成本上网;在落实消费条件的基础上,绿区将自主开展低成本互联网项目和低成本互联网项目建设。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十二、动态完善总能耗考核支持机制。省人民政府开展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评估时,在确保完成国家能源消费双控目标的情况下,超出各地区计划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双控评估。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可负担、低成本上网工程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相关项目信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将及时公布廉价上网项目名单,并协调督促相关方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根据本通知要求,在项目运营期内,对已批准(备案)并于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等经济适用、低成本上网项目,相关扶持政策将保持不变。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将适时研究总结各地区试点经验,并根据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发展现状,适时调整2020年后的平价上网政策。

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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