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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许蓓蓓报道,近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公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突出了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要求。在3月9日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就中央企业优质发展评估作出回应。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后更突出高质量发展考核

彭介绍说,《办法》的最大特点是落实新的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此次修订有很大变化,突出了四个方面的评估。

首先,应该更加重视效率和效益的评估。对商业企业而言,除了保留原有的经济增加值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外,年度考核指标以净利润替代原有的利润总额,任期考核指标以全劳动生产率替代原有的资产周转率总额。这种变化是为了更好地衡量生产要素的投入和产出效率。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后更突出高质量发展考核

其次,应该更加重视创新驱动的评估。对工业企业和科技进步要求较高的企业,突出科研投入、产出和科研成果转化的考核,把R&D投资作为利润对待,引导企业建立稳定的R&D投资增长机制。在科学研究和创新方面的重大成就也会在评估中获得加分。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后更突出高质量发展考核

第三,应更加重视工业主营业务的评估。按照供方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了对降低管理水平、减少法人数量、剥离企业运行社会职能等指标的考核,将去能任务纳入了绩效责任书。此外,“一企一策”确定了企业负债率的考核,引导企业严格控制非主营业务投资和经营,以行业为重点,强化主营业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后更突出高质量发展考核

第四,服务保障评估应更加突出。对承担政府采购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企业,重点保障任务考核得到加强。对于公益性企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彭表示,新的考核办法将从今年起全面实施,这将为加快中央企业优质发展起到重要的指挥棒作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后更突出高质量发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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