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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3月29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9日下午宣布,海南进一步支持引进人才购房。对未在海南落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在信贷方面享受与本省户籍同等的待遇,并鼓励商业银行给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
去年,海南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省级人才引进和住房保障文件。然而,随着人才的引进,对人才住房的需求发生了新的变化。例如,由于孩子的教育、医疗等原因。从省外整体搬迁到海南的总部企业员工、教师、医生等群体尚未申请在海南落户,短期内无法在海南购房。
为此,海南下发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支持人才购房。未在海南落户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可以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
首先,从省外搬到海南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的随行员工享受与当地居民相同的待遇。
二、海南保税区(香港)投资促进与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按规定备案的综合总部企业,凡在海南工作并符合海南省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无住房,且在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可在海南购买一套住房。
三是经“联席会议”办公室按规定备案的地区总部、高增长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经“联席会议”按规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单位,在海南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专业资格或执业资格,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2018年5月13日以后,
四、2018年5月13日以后,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候鸟”人才),公开招聘、公开选拔、公开调动、公开调入海南省(包括海南中央单位)的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海南省事业单位(包括海南中央单位)和法定机构工作的人员,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无购房记录。
在人才购房信贷方面,未在海南落户的外来人才购买海南唯一的住房,已在海南落户的外来人才购买海南的住房,并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享受本省户籍家庭同等待遇。
此外,鼓励金融机构为引进人才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优惠利率。鼓励商业银行向房屋租赁企业提供低息贷款,降低人才住房租赁成本。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海南:满足未落户引进人才购房需求并给予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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