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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包括《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内的九项草案修正案提案,这意味着“久违”的《证券法》终于迎来了“三读”。

按照惯例,这部法律的颁布要经过“三读”,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三次会议进行讨论和审议。这次会议是证券法的“三读本”。如果达成共识,证券法将会出台,这意味着证券法的颁布有望在年内完成。

然而,据财新报道,一位参与修订《证券法》的权威人士表示,《立法法》规定,如果一个法律案件在两年内没有提交审议,将被视为无效案件。为了不使这一修正案流产,每次在24个月的最后期限到来时都应该对其进行审查,这也是进行“三读”的原因。“实际上,现行证券法争议太大,不够成熟,注册制度仍处于探索的过渡期。《证券法》仍需进行“四读”,因此可能还需要再等两年甚至更长时间。”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权威人士:《证券法》还需要四读 可能还要再等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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