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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证监会4月23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发行规模达到一定规模时的联合保荐相关标准》。

问:《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规模时,可以采取联合保荐方式。请问如何把握发行规模的具体标准。

答:为充分发挥联合保荐的积极作用,提高保荐工作质量,结合发行审核实践,融资金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ipo)项目和融资金额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再融资项目可以按照《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联合保荐。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证监会:IPO超过100亿元、再融资超200亿元的项目可联合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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