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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杨毅)记者近日报道,有记者从一些券商处了解到,一些券商曾计划将科技股的清算时间确定为t+1。对此,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常德平今天表示,2019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交易特别规定》,明确了从上市首日起,科技板块股票可以作为融资融券的主体。证券公司开展科技板块融资融券业务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证监会:券商科创板两融业务应秉持审慎原则

常德鹏表示,在开展相关业务的过程中,证券公司应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宜性管理要求,确保良好的准入;包括成交时间在内的权利和义务应以合同形式与客户约定,违约处理等操作应严格按照与客户的合同执行,并依法维护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增加抵押物的权利;加强客户沟通和风险披露。如果相关措施和流程调整涉及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依法履行合同变更程序,避免客户纠纷。鉴于科技板块的特点及其与主板不同的交易系统设计,证券公司还应坚持审慎原则,严格评估自身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实力,完善融资融券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流程。 保持科技板块融资融券业务与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总量的合理匹配,优化完善基础证券范围、抵押品集中、信用管理、违约处置等风险管理流程,确保业务平稳有序发展。

证监会:券商科创板两融业务应秉持审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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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证监会:券商科创板两融业务应秉持审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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