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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出声音,汇率飙升。
最近,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昨日,中国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发出了强烈的声音。今天,美元对离岸人民币的汇率迅速上升,从接近6.95,一口气恢复到6.94和6.93的关口。
央行副行长表达了自己的立场
完全有能力保持汇率稳定
潘出声了!
5月19日,潘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就当前中国金融和外汇市场运行情况表示,今年以来,中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外资本流入增加,外汇储备稳步上升,外汇市场预计总体稳定。近年来,我们在应对外汇市场波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充足的政策工具。我们将根据形势变化,采取必要的反周期调整措施,加强宏观审慎管理。
潘表示,我们有充分的基础、信心和能力保持中国外汇市场的稳定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中央银行根据形势变化
将采取必要的反周期措施
中国经济运行平稳,决心扩大金融开放,并将根据形势采取必要的反周期措施。以下是潘对的最初采访:
潘说,一是目前,中国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宏观经济基本面良好。4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为50.1%,继续处于扩张区间。空的宏观政策操作规模相对较大,拥有丰富的政策工具。今年以来,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了反周期调整,增强了政策的前瞻性和灵活性,保持了合理充裕的流动性,促进了社会信贷快速增长,适度收紧了货币金融条件,进一步加大了金融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4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8.5%,比去年同期高出0.2个百分点。
中国经济金融的稳定运行为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保持合理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支撑。今年以来,中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外资本流入增加,外汇储备稳步上升,外汇市场预计总体稳定。
二是坚定不移扩大金融开放,保持金融改革开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决落实已部署的金融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提高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切实维护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境内外投资者创造更加便利友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近年来,我们在应对外汇市场波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充足的政策工具。我们将根据形势变化,采取必要的反周期调整措施,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严厉打击外汇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
我们有充分的基础、信心和能力保持中国外汇市场的稳定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最近的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了汇率波动
最近,人民币汇率波动很大。本周,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在岸人民币汇率跌至6.91以下,离岸人民币汇率跌至6.94以下。在过去的10个交易日里,跌幅分别达到了2.7%和3.18%,抹去了年初以来的所有涨幅。
业内许多分析师认为,近期人民币汇率波动与中美贸易摩擦有关。由于中美贸易争端的不确定性,汇率的双向波动范围将会扩大。然而,由于央行稳定汇率的政策意图,人民币短期内不可能贬值。
截至发稿时,人民币的最新离岸汇率约为6.933。
今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外汇违规案件的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直密切关注外汇违规行为。今天,发布了17份违规报告。
报告如下:
案例一:南京银行上海浦东支行办理假转口付汇
2016年2月至3月,南京银行上海浦东支行办理了假提单转口贸易支付业务。
本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罚款80万元。
案例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虚假转口贸易支付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办理了无效提单或重复单据的转口贸易支付业务,但未能按要求在同一银行网点办理转口贸易支付业务。
本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完善真实性审计的通知》第五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并处以644,800元的罚款。
案例三: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北京西路支行转口贸易虚假支付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北京西路支行办理了虚假提单转口贸易支付业务。
本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111.54万元罚款。
案例四:兴业银行台州分行非法办理内部保险和对外贷款案件
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兴业银行台州分行未履行审计职责,未按要求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预期还款资金来源、履约担保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计和调查。
本行上述行为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人民币95.31万元的罚款。
案例五: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个人售付汇拆分
2016年1月至11月,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违规使用303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为客户办理拆售付汇。
银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改正,处以100万元罚款。
案例6:山东清远集团有限公司逃汇
2016年5月,山东清远集团有限公司利用虚假合同、发票和提单,在虚假贸易背景下支付外汇955.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罚款309.74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案例7:广州福帆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广州力帆贸易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提单,在虚假贸易背景下支付外汇9285.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罚款3734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案例8:向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向村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和变更登记,违规向境外母公司汇出利润,总额885.9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罚款302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案例9:宁波汇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宁波汇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提单,在虚假贸易背景下支付外汇1565.6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罚款509.84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案例10:北京杨新华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5月,北京杨新华贸易有限公司基于虚假的贸易背景,使用无效提单支付了619万美元的外汇。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罚款213.65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案例11:泰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逃外汇
2017年5月,泰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提单制造虚假贸易背景,支付200万欧元外汇。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罚款80万元。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案例12:四川刘非法买卖外汇
自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刘通过地下银行进行了12笔交易,共汇出7,671,700港元。
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罚款49.14万元。实行“注意事项清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系统。
案例13:湖北曹非法买卖外汇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曹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港币34元,共计人民币8,993,200元。
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罚款人民币719,500元。实行“注意事项清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系统。
案例14:重庆牟鹏非法买卖外汇
2015年9月至12月,彭通过地下钱庄买入16美元并汇出境外,共计1383.58万元。
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罚款人民币968,500元。实行“注意事项清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系统。
案例15:安徽张非法买卖外汇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张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港币376.24万元。
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罚款45.2万元。实行“注意事项清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系统。
案例16:浙江鸿谋私自买卖外汇
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红谋向他人账户支付人民币3.12亿元,私下购汇,用于购买海外房地产。
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了擅自买卖外汇的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罚款2497万元。实行“注意事项清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系统。
案例17:广东孙谋拆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孙利用34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拆分购汇,汇入境外账户。非法转移境外投资资金244.62万美元。
这一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了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罚款83万元。实行“注意事项清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系统。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6.95、6.94、6.93!央行喊话"立竿见影"外管局又有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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