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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经济适用的互联网接入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的竞争性分配。根据规划和用电量,根据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工作计划,确定需要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计划应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的竞争条件,优先安排补贴强度低、坡度大的项目建设。优化投资和经营环境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核实申请项目建设投资的经营环境符合降低非技术成本的相关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加强监管。
以下是全文:
国家能源局2019年关于风力发电,
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电力监管研究所、水电研究所、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相关企业:
近年来,我国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成本显著降低,开发建设质量和消耗利用显著提高,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导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观,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优质发展,现就2019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积极推进负担得起的互联网接入项目建设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派出的能源监管机构,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无支撑上网工作的通知》(发改[2019]19号),研究论证本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可负担上网项目建设条件。 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和落实上网工程输电和用电条件的基础上,优先建设上网工程。
二、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的竞争性分配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和区域用电能力,根据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工作计划,分别确定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计划应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的竞争条件,优先安排补贴强度低、坡度大的项目建设。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各省(区、市)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监管。
三是全面落实送电和用电条件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派出的能源监管机构对省级电网企业(包括省级政府管理的地方电网企业,下同)进行指导,在充分考虑并网项目和已批准(备案)项目的用电需求的基础上,计算并论证省级区域风电和光伏发电新建设规模的用电情况。 做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送电项目建设的衔接,实施用电计划,优先保障经济适用的互联网项目的送电和用电。
第四,优化投资和经营环境建设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税费政策进行核实,确认该项目不在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范围内;确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没有以资源转让、企业援助、捐赠等名义向项目单位变相收费,没有强迫项目单位直接转让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的股份或收益,也没有强迫购买当地设备作为约束条件。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上述相关事项的监管。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做好风电、光伏发电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规范项目程序,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具体要求见附件。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35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