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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6月15日电(记者杨文喜)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在全区司法鉴定行业开展“标准化推广”活动,包括标准化管理工作、执业资格和执业活动。明确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部颁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执业,实现“八个”

宁夏:“八个统一”“十个禁止”多举措规范司法鉴定行业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的规定,“八个统一”是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鉴定人、统一管理鉴定材料、统一实施鉴定、统一鉴定标准、统一鉴定审查、统一文件格式和统一档案管理。包括:对于同一评估事项,评估机构应指派两名以上具有委托评估事项资格的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鉴定人应实时记录并签署鉴定过程,记录内容应客观、准确、完整、清晰,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可追溯性。对评估事项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建立三级审核制度,由专人对实施程序、技术操作、结果、文件等进行审核。发现违规和错误,并及时纠正。

宁夏:“八个统一”“十个禁止”多举措规范司法鉴定行业

“十大禁令”是指禁止评估机构未经注册即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评估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评估机构执业;禁止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禁止进行虚假鉴定或者违反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施鉴定;禁止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禁止泄露秘密和个人隐私;禁止拒绝履行鉴定协助义务;严禁拒绝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

宁夏:“八个统一”“十个禁止”多举措规范司法鉴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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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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