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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降低了房地产登记费,调整了专利费用减免条件。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转发了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

今年7月起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通知》决定免除房地产登记费的三种情况,包括:申请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申请登记森林、森林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以及相关的抵押和地役权房地产权;申请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并办理相关抵押和地役权房地产权利登记。同时,申请车库、车位、库房的房地产登记,并分别出具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书的,按原非住宅房地产登记每550元收取房地产登记费,按住宅房地产登记每80元收取房地产登记费。

今年7月起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通知还调整了专利费用减免的条件。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专利费用减免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减免专利费用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条件,由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低于3500元(每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月平均收入低于5000元(每年6万元)的个人;将上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今年7月起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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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今年7月起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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