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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刘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近日明确表示,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投资基金应具备六个条件,其中实收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

从实收资本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基金应满足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或首次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要求,且所有投资者承诺在工商注册后5年内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就期限而言,风险投资基金的期限不能短于7年。

同时,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团队应至少有3名具有2年以上风险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人员负责投资管理业务;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创业投资基金总资产的20%。

六个条件明确,风险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上市企业,被投资的非上市企业上市(包括上市公司收购)后,风险投资基金持有的未转让部分股份及其配售部分不受此限制。此外,风险投资基金不应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

根据相关规定,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是指在股权投资创建或重组过程中的非上市成长型初创企业,因此投资企业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私募股权基金必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规范。

证监会:创业投资基金享税收优惠需满足6项条件

据了解,为更好地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在种子阶段和起步阶段的发展,促进大众创业和创新战略的实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明确了相关政策的实施口径、办理程序、信息等管理要求,以方便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优惠。

证监会:创业投资基金享税收优惠需满足6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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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证监会:创业投资基金享税收优惠需满足6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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