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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6月27日电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7日就原市委副书记、政协副主席李诗祥受贿案举行公开审理。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诗祥利用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书记、北京市市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之便,或利用其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通过境外工作人员的行为,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工作调整等事宜。

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受贿案一审开庭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诗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李诗祥作了最后陈述,在法庭上认罪悔改。4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CPPCC委员、记者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庭审。

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受贿案一审开庭

审判结束时,法院宣布休庭,并在选举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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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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