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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6月29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2019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2200元,职工领取基本生活费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对于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用于计算借款人贷款额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540元。
与去年相比,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了2385元,月缴存上限增加了572元,职工月缴存上限增加了286元。
数据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今年4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明确规定了2019年各缴存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对北京的员工来说是5%~12%。各存款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存款比例在5%~12%范围内。
如何确定存款金额的上限?以北京市为例,它是由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之和而确定的。2019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缴存比例为12%。如果小张的月平均工资是30000元(超过27786元),每月公积金只能是6668元,而不是按30000元计算的7200元。
(摘自《北京日报》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 7月1日起你的到手工资要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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