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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6月30日电(记者周)向校园内发送贷款广告,以各种名义扣款,相互高额举债,恶意讨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近日实施了一项针对大学生的“转贷款”犯罪。邪恶犯罪集团公开宣布一审判决,并以欺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郭茂元和其他16人6个月至6年零6个月监禁

重庆: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大学生实施“套路贷” 16人被判刑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郭茂元在沙坪坝区(未经工商登记)成立了一家“富通电子贷款公司”,聚集被告人黄浩、何志伟等人进行“日常贷款”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集团分工明确,郭茂元等人管理,吴芳林管理,工资由卢汝霞等人收取,其余为销售人员。

重庆: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大学生实施“套路贷” 16人被判刑

犯罪集团成员在犯罪过程中,以“低利率无担保”为诱饵,通过网络宣传和小广告吸引大学生贷款,然后私下以手续费的名义要求受害者归还部分贷款,故意使其获得全部贷款。幻觉;然后,他武断地认定违约,并要求受害者“借新还旧”并累积高额债务。当受害者无力偿还高额债务时,收债人就采用在家滋扰、电话轰炸、尾随拦截等方法恶意收债。许多学生患有焦虑、恐慌等心理问题,一些学生辍学,从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重庆: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大学生实施“套路贷” 16人被判刑

法院认为,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实施“例行贷款”,强行债权,向受害人夸大债务,使用“软暴力”讨债,均构成犯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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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重庆: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大学生实施“套路贷” 16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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