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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瞿婷,)经过最高立法机关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9日表决通过了《疫苗管理法》,该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生效。这是我国疫苗管理的专项立法,将实行最严格的疫苗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过程控制、科学监管和社会共治。

疫苗管理法来了!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管理制

专家指出,这部疫苗管理特别法回应了人民的期望,解决了疫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在制度设计上充分体现了医药食品领域的“四个最严格”要求。

作为一部管理法律,法律的牙齿非常重要。从2018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到最近的第三次审议,疫苗犯罪的法律责任一直“过重”。《疫苗管理法》明确,依法严肃追究疫苗犯罪的刑事责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疫苗,违反生产、储存、运输质量管理标准要求的,处以普通药品以上的罚款;执行“惩罚人民”的要求,并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禁止就业,甚至终身禁止。

疫苗管理法来了!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管理制

疫苗管理法还对疫苗管理的整个链、环节和主体规定了严格的责任。有些是制度创新。例如,国家将实施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异常疫苗接种反应补偿系统和疫苗强制保险系统。

其中一些是对原有措施的“升级”。在生产过程中,《疫苗管理法》建议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从事疫苗生产活动,除《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生产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更严格的条件。

在流通环节,《疫苗管理法》明确规定,疫苗储存和运输的全过程应在规定的温度环境下进行,冷链储存和运输应符合要求,温度应定期监测和记录。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没收收入和罚款。

在预防接种阶段,《疫苗管理法》对预防接种单位、人员资质和冷链的设置做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医疗卫生人员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前、预防接种中和预防接种后的要求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如预防接种过程中的“三查七对”,及时处理预防接种后发现的不良反应。

疫苗管理法来了!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管理制

在监督和管理方面,《疫苗管理法》建议国家在中央和省级建立一支专业和专门的药品检查员队伍;疫苗管理部门应建立质量和疫苗接种等信息共享机制;实施疫苗安全信息统一公告制度。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黄伟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疫苗管理法来了!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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