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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事件。 其中,郴州“空镜”旅游胜地因虚假推广被罚款12万。

当事人在临武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景区的网络推广宣传中采用了与实景不一致的他人网络效果照片和文案用语,虚构接受旅游服务的效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年8月7日,邹州市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中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人民币120000元罚款。

时讯:一网红景点“天空之镜”,被罚12万

迄今为止,邹州的“空镜”景点曾被网民吐槽热搜。

今年5月,湖南临武滴水源景区是微信公共平台,景区排斥巨额资金建设国内第一个“空镜”项目,向游客免费开放。 5月25日,网民进入旅游胜地的视频被骗了。 所谓的“天空之境”只是在水里铺上玻璃,不仅没有反射人影的明显效果,而且足迹遍布,观光地发表的推广照片、“卖家秀”和“买家秀”大不相同。

时讯:一网红景点“天空之镜”,被罚12万

5月27日,该景区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道歉:最近,一位网民拍摄了短片,滴水源景区的“空镜”项目有“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区别,各地网民的关注。 对此,景区高度重视,对目前有关情况证明如下。

资料来源:成都商报综合临武县滴水源景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梨视频

原题:“一网红景点“天空之镜”,罚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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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时讯:一网红景点“天空之镜”,被罚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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