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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王)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今天在全国加强对重点防疫企业金融支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专项再融资政策是一项特殊的政策安排,银行在使用专项再融资时应实行优惠利率,并尽快审核发放,确保资金在第一时间用于重点防疫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此外,刘国强透露,央行将于2月10日发放第一批专项再融资。

央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10日发放 事后将审计防止“跑冒滴漏”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将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密切跟踪和判断疫情影响,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安排3000亿元专项再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向重点防疫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专项再融资政策,要求使用专项再融资;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部署专项再融资工作;同一天,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关于打赢防疫战争、加强对重点防疫企业金融支持的通知》,提出了加强对重点防疫企业金融支持的要求。

央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10日发放 事后将审计防止“跑冒滴漏”

刘国强指出,专项再融资政策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五个部委制定的,强调政治和大局的专项政策安排。有必要确保财政支持的效率和准确性。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从明确分配目标、实行重点企业名单管理、严格资金使用、明确银行实行优惠利率、实行“先借后贷”的还款制度、要求分行加强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加强了管理,以提高专项再融资资金的分配效率和准确性。

央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10日发放 事后将审计防止“跑冒滴漏”

其中,央行明确表示,特别再融资目标包括9家大型国有银行和10家重点省市地方法人银行。国家银行包括中国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和上海,各省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在其管辖范围内选择不超过三家地方法人银行。

央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10日发放 事后将审计防止“跑冒滴漏”

刘国强强调,优惠利率应适用于特殊再融资,优惠利率也应适用于使用特殊再融资的银行发放的贷款。具体来说,特别再融资期为一年。银行贷款利率上限是最近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减去100个基点,目前为3.15%。银行被鼓励以较低的利率放贷,因为贷款利率不高于利率上限。这一次,财政部等五个部门已经下发文件,表示财政部将根据实际贷款利率再给予半折优惠,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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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刘国强的说法,为了确保更准确的投资,特别再融资采用了“先借后贷”的偿还制度。银行首先向重点企业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然后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融资资金。据报道,2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每周向银行发放专项再融资。1月31日,10个重点省市的9家全国性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第一批专项再融资,央行将于2月10日发放第一批专项再融资。

央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10日发放 事后将审计防止“跑冒滴漏”

此外,刘国强表示,要充分利用专项再融资,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需要密切合作与协调。对此,他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要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地方法人银行、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沟通,充分共享信息,准确、快速发放专项再融资,确保资金首次到位。用于重点企业预防和控制疫情所需的生产经营活动;建议10个重点省市政府尽快向NDRC和MIIT上报地方重点企业名单。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应迅速审查和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应主动满足防疫企业的融资需求,并在审核贷款的同时,及时引导企业向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列入名单。金融机构得到企业名单后,原则上一天,最多两天,应给予贷款到位。

央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10日发放 事后将审计防止“跑冒滴漏”

“由于贷款享受再融资支持的优惠利率和金融利息补贴,因此存在巨大的套利机会。各方面都要爱护它,把专项再融资作为应急和救命的资金来管理和使用。”刘国强指出,要充分利用专项再融资,必须防范利益博弈和道德风险。国务院已经明确表示,审计署将监督今后资金的使用。金融机构要做好贷后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专项再融资的专项后续审计,防止资金“跑账”,切实做好工作。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央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10日发放 事后将审计防止“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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