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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8日电(记者潘迎)自2020年3月7日24: 00以来,新疆(含兵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由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COVID-19肺炎防控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20年3月7日24: 00起,将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水平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二级应急调整为三级应急。同时,针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疆兵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由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新疆(含兵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响应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委员会的最新报告,8日,新疆(包括兵团)最后一例确诊的COVID-19肺炎患者出院。截至目前,新疆(含兵团)共报告肺炎确诊病例76例(自治区52例,兵团24例),治愈出院73例,死亡3例。目前,新疆(含兵团)已连续18天无新的确诊病例。

新疆(含兵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响应

新疆(包括兵团)于1月23日首次在COVID-19出现肺炎确诊病例。当地政府严格遵循“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治疗”的原则,抽调呼吸科、重症科、传染科、护理科、中医科和心理科的领导和专家,组建了自治区医疗救治联合专家组。各地及时对确诊患者进行远程会诊和科学治疗,对重症和危重病例进行及时干预和治疗,强调中西医结合

新疆(含兵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响应

从2020年2月25日24: 00起,新疆COVID-19(含兵团)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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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新疆(含兵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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