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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8月22日电(记者梁)就像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将被记分一样,在山西,煤矿经理也将因煤矿安全违规被记分。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了解到,山西省某煤矿的矿长因违法生产建设被扣12分,3年内不得担任山西省任何煤矿的矿长。这是山西省实施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评分后一个多月来第一张上佳票。

近日,山西长治羊头岭南仙泉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期间,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发现存在抽采欺诈、瞒报采煤工作面等违法行为。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矿长张彦军给予18分,并解除矿长职务。他被禁止担任山西省任何煤矿的矿长三年。同时,该矿还将面临停产整顿和5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山西一矿经理被记12分后,3年内不得再次担任经理。

为了促进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山西省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煤矿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评分。根据规定,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12分以上的煤矿管理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有关部门将书面通知任免机关调整工作岗位。

据了解,自本办法实施以来,山西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进行了34次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评分,总分174分。(发布:何应喜)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山西一矿经理被记12分后,3年内不得再次担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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