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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卢丹)5月25日,国源证券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原告国源证券对法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真集团)等五名被告提起诉讼,并于5月20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
本案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8月17日,国源证券与法真集团签署了《国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客户协议》,其中规定法真集团持有的2000万股嘉威股份将被质押注入2亿元资金。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解除质押并补充质押,仍有6073.77万股质押股份。
2016年9月12日,国源证券与法真集团签署了《国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客户协议》,约定以法真集团持有的嘉威2046.5万股作为质押,注入资金2.4亿元。
2016年9月9日,另一被告江苏法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真控股)同意就振华集团融资项目向国源证券担保无限连带责任,并出具了《保函及承诺书》。2018年7月25日,国源证券与法真控股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法真控股将法真集团6%的股权质押给国源证券,以保证法真集团全额清偿上述融资合同项下的债务。
2019年1月15日,被告Cha向证券出具了《担保承诺书》,表示其本人及其配偶自愿为上述集团股份质押式回购融资项目的融资金额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国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客户协议》约定的回购期限届满,法真集团未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法真控股、查法正及其配偶陆蓉未履行担保责任
国源证券要求责令法真集团偿还融资本金4.4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律师费。现请求判定,法真集团质押的60,737,700股嘉伟股份和法真控股质押的法真集团6%股权的拍卖、出售或折价将在法真集团应付资金范围内优先支付。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元证券发布诉讼公告 系质押式回购纠纷涉及本金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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