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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讯王红5月14日,施琅绿色集团(00106.hk)宣布,公司计划在2019年将其非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剥离给控股集团,包括长期租赁公寓、物业管理、设计等业务。剥离后,集团将通过精简业务重点关注绿色科技地产开发的核心业务,释放空差异化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溢价,从而提升股东价值。
这一次,处于亏损阶段的长期出租公寓业务和包括提供物业管理、建筑设计和景观美化在内的非房地产业务将被剥离,这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成为一家业务清晰的专业绿色房地产公司。公司将专注于绿色科技地产的核心业务,提升股东价值。
根据公告,5月10日,施琅绿色集团签署了五项协议。
1.上海余浪、南京朗明和上海施琅投资(均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与施琅集团(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第一目标公司签订了第一份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余浪有条件同意出售,施琅集团有条件同意以人民币2.71亿元的代价购买第一批出售股份;上海余浪、南京朗明和上海施琅投资有条件地同意在第一笔交易完成时以第一笔销售债务的面值出售,而施琅集团有条件地同意购买相关债务,上限为人民币628,406,889元。第一份协议签订之日,第一笔销售债务为628,406,889元。第一份协议项下应付的总对价不得超过899,406,889元。由于出售第一家目标公司,预计本集团将录得约2712万元的税前利润。作为一项创新业务,郎世玉仍处于起步阶段,预计未来两年将继续亏损。未来将产生持续的资本支出,剥离给公司控股股东郎世玉集团,将郎世玉发展成为专业的租赁业务公司,促进长期租赁公寓业务的健康发展,减少郎世玉的损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公司塑造成为业务清晰的专业绿色房地产公司,使公司能够专注于绿色科技房地产的核心业务,有利于提高盈利能力,提升股东价值。
2.上海施琅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朗明(均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与第二买方(施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和第二目标公司签订了第二份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施琅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朗明有条件地同意出售,第二买方有条件地同意以2677万元的对价购买第二份出售股份。由于出售第二家目标公司,预计本集团将录得约人民币1294万元的税前利润。剥离这一非核心业务将有助于公司专注于绿色科技地产的发展,成为业务清晰的专业绿色地产公司,提升股东价值。
3.上海施琅投资(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第三买方(施琅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及第三目标公司订立第三份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施琅投资有条件同意出售,而第三买方有条件同意以人民币4,254万元的代价购买第三出售股份。由于出售第三家目标公司,预计本集团将录得约1901万元的税前收入。深绿地产成立于2014年,规模较小。目前管理面积只有22万平方米,是国家二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施琅集团子公司施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管理面积1200万平方米,拥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此次剥离将有助于公司专注于绿色科技地产的发展,成为业务清晰的专业绿色地产公司,进一步提升股东价值。
4.上海郎昆及南京朗明(均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第四买方(施琅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及第四目标公司订立第四份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郎昆有条件同意出售,而第四买方有条件同意以1元的代价购买第四份出售股份;南京朗明有条件同意于第四份协议日期出售面值为人民币573万元的第四笔销售债务,而第四名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相关债务。第四份协议项下应付的总对价为5,730,001元。由于出售第四家目标公司,预计本集团将录得约人民币253万元的税前收入。剥离这一非核心业务将有助于公司专注于绿色科技地产的发展,成为业务清晰的专业绿色地产公司,提升股东价值。
5.上海朗茂和南京朗明(均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与第五买方(施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和第五目标公司签订了第五份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朗茂有条件同意出售,第五买方有条件同意以1元的对价购买第五份出售股份;南京朗明有条件同意在第五份协议之日以669万元人民币的票面价值出售该债务,第五名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该债务。第五项协议项下应付的总对价为669万元。预计本集团出售第五家目标公司将录得约人民币20万元的税前收入。剥离这一非核心业务将有助于公司专注于绿色科技地产的发展,成为业务清晰的专业绿色地产公司,提升股东价值。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朗诗绿色集团:剥离非地产开发业务 聚焦绿色科技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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