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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晚,海南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2019年至2020年新能源乘用车指标全面放开申请资格和数量的通知》。通知指出,我省已全面放开新能源客车增量指标的申请资格和数量。
附件:公告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精神和《2019年海南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行动计划》要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强市场消费活力,合理满足人民和企业购车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有关事宜(备案登记qsf-2019-280003)申请通知如下:
一是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全面放开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资格条件和增量指标数量。申请新能源客车增量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和数量不受《海南省乘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限制,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新能源客车增量指标。
二、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海南省乘用车数量控制管理信息系统(hnjdctk.gov)或向当地控制服务窗口申请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海南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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